试卷一
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2.答案:B3.答案:D4.答案:A5.答案:B6.答案: D7.答案:C8.答案:D9.答案:D10.答案:C11.答案: A12.答案:D13.答案: A14.答案: B15.答案:D16.答案:D17.答案:D18.答案:B19.答案:C20.答案:B21.答案:B22. 答案:A23.答案:C24.答案:A25.答案:C26.答案:C27.答案:A28.答案:D29.答案:D30.答案:A31.答案:C32. 答案:D33.答案:D34.答案:B35.答案:D36.答案:D37.答案:B38.答案:A39.答案:A40.答案:D41.答案:B42.答案:D43.答案:D44.答案:C45.答案:D46.答案:A47.答案:D48.答案:C49.答案:D50.答案:A
二、多选 51.答案:BCD53.答案:BD54.答案:ABC55.答案:AB56.答案: AB57.答案:ABCD58.答案:CD59.答案:ABCD60.答案:ABD61.答案:ABCD62.答案:BCD63.答案:BC64.答案:AB65.答案:BCD66.答案:ABCD67.答案;ABCD68.答案:ABC69.答案:AD70.答案:BC71.答案:ABD72.答案:ABD73.答案:ABCD74.答案:ABCD75.答案:AB76.答案:ABCD77.答案:ABC78.答案:ABCD79.答案:BCD80.答案:ABD81.答案:ABD82.答案:BD83.答案:BCD84.答案:BD85.答案:ABC86.答案:AD87.答案:BD88.答案:AD89.答案:ACD90.答案:AD
三、不定项 91.答案:AB 92.答案:B93.答案:ABCD94.答案:A95.答案:ABC96.答案:CD97.答案:ACD98.答案:B 99.答案:B 100.答案:ABC
试卷二
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2.答案:B3.答案:B4.答案:D5.答案:B6.答案:B7.答案:A8.答案:C9.答案:D10.答案:B11.答案:B12.答案:C13.答案:A14.答案:C15.答案:B16.答案:C17.答案:C18.答案:D19.答案:A20.答案:D21.答案:B22. 答案:C23.答案:D24. 答案:A25.答案:B26. 答案:A27.答案:C28.答案:B29.答案:D30.答案:C31.答案:D32. 答案:B33.答案:A34. 答案:B35.答案:C36. 答案:B37.答案:B38.答案:D39. 答案:A40. 答案:A41. 答案:C42.答案:B43. 答案:A44. 答案:A45. 答案:B46.答案:B47.答案:C48.答案:B49.答案:D50.答案:A
二、多项 51.答案:ABC52.答案:BCD53.答案:ABC54.答案:BC55.答案:BD56.答案:ABCD57.答案:ACD58.答案:ABD59.答案:ABD60.答案:BCD61.答案:ABCD62.答案:ACD63.答案:ABD64.答案:ABC65.答案:ABCD66.答案:ABC67.答案:CD68.答案:AB69.答案:ACD70.答案:ABCD71. 答案:ACD72.答案:CD73. 答案:ABD74.答案:ABC75.答案:ABCD76.答案:ABC77. 答案:ABC78.答案:ABCD79. 答案:ABD80.答案:ABC81.答案:BD82.答案:ABCD83.答案:BC84.答案:ACD85.答案:AC86.答案:BC87.答案:AB88.答案:ABC89.答案:AD90.答案:ABCD
三、不定项 91.答案:BD92. 答案:ABD93.答案:ABC94.答案:B95.答案:ABD96.答案:AD97.答案:B98.答案:ABC 99.答案:BD100.答案:CD
试卷三
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2.答案:C3.答案:A4.答案:C5.答案:D6.答案:A7.答案:C8.答案:A9.答案:C10.答案:B11.答案:B12.答案:A13.答案:C14.答案:D15.答案:A17.答案:A18.答案:D19.答案:C20.答案: C21.答案:B22. 答案:B23. 答案:C24. 答案:D25. 答案:D26.答案:B27. 答案:D28. 答案:A29. 答案:C30. 答案:D31. 答案:C32.答案:A33.答案:D34.答案:A35.答案:A36.答案:C37.答案:C38.答案:C39. 答案:B40.答案:C41.答案 C42.答案:B43.答案:D44.答案:C45.答案:A46.答案:B47.答案:D48.答案:C49.答案:A50.答案:A
二、多项 51.答案: BCD52.答案:ACD53.答案:CD54.答案:BC55.答案:ABCD56.答案:BC57.答案:BD58.答案:ABCD59.答案:CD60.答案:ABC61. 答案:BC62.答案:BC63.答案:BD64.答案:ABCD65.答案:ACD66.答案:BC67. 答案:ABCD68.答案:ABC69. 答案:ABCD70. 答案:BC71. 答案:BD72. 答案:ACD73. 答案: ABD74.答案:ABD75.答案:ABC76. 答案:ABCD77.答案:AC78.答案:AD79.答案:ABD80.答案:BD81.答案:ABCD82.答案:ABCD83.答案:ABCD84.答案:AD85.答案:ABCD86.答案:AC87.答案;ABCD88.答案:ACD89.答案:ABD90.答案:AD
三、不定项 91.答案:B92.答案:B93.答案:BCD94. 答案:A95. 答案:D96. 答案:B97.答案:C98.答案:A99.答案:BD 100.答案:ACD
试卷四
答案一、参考答案: 1.复议被申请人是两名学生所在的高等学校,复议机关是该校的主管行政机关。本案中,高校属于被授权的行政主体。 2.不可以。“开除学籍”的处分实际上是一种针对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属于该法第八条所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依法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规加以规定。 3.属于。因为是行政处罚行为,损害了相对人的受教育权。 4.不能。因为国家赔偿原则上只赔偿侵害人身权与财产权而引起的直接损失,本案中当事人的受教育权受到损害,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二、 1. 答案:存在如下问题:股东货币出资未达公司注册资本的30%;以劳务作为出资;股东的第一期出资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其余部分在3年内缴清的约定违法。 2. 答案:丙可以联合乙推选自己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3. 答案:丙可以诉讼方式追究甲的责任,具体途径为:首先,可书面请求执行监事乙,以公司名义代表公司起诉甲,其次,若乙拒绝提起诉讼,则丙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4. 答案:丙可将股权任意转让给甲、乙两人或其中一人,若转让给公司外的人,则应书面征求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若30日内未答复,则推定其为同意,但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5. 答案: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
三、 1.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能根据天银集团的申请主持调解。 2.亨通公司和天银集团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有效。因为当事人对民事权利具有处分权,在执行程序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是处分其民事权利的表现。法院应当将和解协议副本附卷,如无书面和解协议,应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 3.法院裁定天银集团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履行义务不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66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但和解协议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 4.法院不得对汇丰公司强制执行,对汇丰公司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 5.该行为无效,法院仍然可以在汇丰公司无异议又不履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汇丰公司的财产。 6.法院不得对三洋公司发出履行通知,不得对其强制执行。 7.在这种情况下,汇丰公司可能会承担两种不利后果:第一,汇丰公司应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天银集团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法院可以追究汇丰公司妨害执行的责任。 8.亨通公司可以以拍卖底价获得别墅来抵债。
四、答案:(1)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魏某作不起诉的决定。本案犯罪嫌疑人魏某犯罪情节轻微,又有自首立功表现,依法可免除刑罚,检察院对其决定不起诉是合法的。(2)被害人A公司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有权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是不正确的。被害人作为当事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法院应该接受,依法处理。本案中的检察院将不起诉决定通知被害人的做法是正确的,被害人A公司向法院起诉也是合法的,而法院以被害人无权起诉为由不予受理是不合法的。(3)检察院不能将李某盗窃案和虐待案一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不能对检察院一并起诉的该两案合并审理。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由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仅限于公诉案件,即自诉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对于自诉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应由被害人决定是否起诉,不能由检察机关起诉,否则就是对被害人诉权的侵犯。对于被害人没有起诉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不能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而审理,也不能在没有任何人起诉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否则就违背了“没有起诉就没有审判”的原则和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起诉的规定。(4)检察院拒绝李某、高某委托律师的请求不合法。在公诉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不仅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而且检察院应及时主动地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因此,本案检察院拒绝李某、高某委托律师提供辩护的做法是不合法的。(5)法院退回案卷的理由不成立。由合议庭提交案件给审判委员会讨论不正确。只有在开庭审理后才能确定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本案法院以案件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为由退回卷宗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其理由是不正确的。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应由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由合议庭提交是不正确的。
五、 《民事诉讼法》第131条和第156条是关于原告撤回起诉和上诉人撤回上诉的规定,目前学界对这两个法条规定常常进行批判。许多学者认为这两条是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侵犯。首先,原告在一审阶段的撤回起诉和上诉人在二审阶段的撤回上诉均涉及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这种处分权属于当事人自由支配的范畴,当事人应当知道撤诉的具体后果,那么法律赋予当事人撤诉权就应当相信其处分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其次,民事权利的处分是当事人的自由,法院不应干涉,而且民事诉讼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当事人既然都已经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如果法院经审查后非要不予允许,并对原、被告进行强行审判是非常荒谬的,同时这种做法也是对本就非常有限的司法资源的一种浪费。当事人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在民事权利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当事人选择诉讼还是仲裁、何时诉讼、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何时终止诉讼等都应当由当事人决定,当事人处分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同时也是民事诉讼区别于其他诉讼制度的根本点。当事人处分原则不应仅仅意味着当事人对自身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可以自由支配,还应当意味着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启动、进行以及终止均具有主动权,这是处分原则的基本要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和第156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或者二审中的撤诉必须得到法院的审查同意才能发生效力,而实质上撤诉属于原告或者上诉人可以自我处分的民事权利的问题,民事诉讼法不应当对此一律加以限制,作出这样规定的后果是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侵犯。当事人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实体民事权利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诉讼权利。具体来讲,当事人处分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争议发生以后,当事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 (2)权利主体在起诉时可以自由地确定请求司法保护的范围和选择保护的方法。(3)诉讼开始后,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4)在诉讼中,原告可以全部放弃其诉讼请求,被告可以部分或全部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5)在诉讼进程中,,原告可以撤回起诉,被告也有权决定是否提起反诉来主张自己的实体权利。(6)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决定是否提起上诉。(7)对已生效的判决书和调解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申请再审。(8)对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还可以撤回其执行申请。我国民事诉讼法之所以规定当事人撤回起诉或者撤回上诉需要由法院加以审查,主要是基于公序良俗原则的考虑。公序良俗也是制定法律规定的一个重要原则,其含义是指当事人在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不能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也就是说,当事人在行使处分权的同时要正确对待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在赋予当事人处分权的同时,要求当事人的撤诉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得侵害国家的、社会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一旦侵犯了,人民法院将代表国家进行干预,即通过司法审判确认当事人某种不当处分行为的无效。然而,民事诉讼法对于当事人处分权限制和干预的这种理由是否合理呢?我们认为,这种理由是值得商榷的。对于当事人的撤诉,法院只需要审查当事人是否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行使了处分权,至于这种处分权的行使是否会与其他某种利益发生冲突根本没有必要在本案诉讼中加以判断。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保持一个中立的角色,这才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根本原则。回归纠问制诉讼,违背了根本的原则,是非常不可取的。当然,如果当事人撤诉这种处分行为对其他利益造成了侵害,可以通过其他权利救济方式实现救济。综上所述,我国目前民事诉讼法的关于撤诉的规定过于笼统,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造成了限制的扩大化,是很不科学的。应当进一步细化关于当事人撤诉的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样才能更加充分地保障当事人诉权的行使。
六、从我国法律和社会现实来看,检察院监督检察官“进入家庭”的措施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从合法性来看,该检察院的举措不仅属于权力滥用,而且违反了权利义务对等、罪责自负等基本原则。 首先,对于任何权力机关而言,遵守职责的最基本要求是“法不明令授权即不可为”。对于检察院来说,同样如此,检察院应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其次,对于检察官的家属而言,检察官家属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去监督检察官。 再次,在现代法治社会,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检察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得将其行为的责任加在家属或其他人身上。 2.从合理性上看,该法院的举措既不符合人性,而且容易造成各种弊端。 首先,我国古代法律就有“亲亲相隐”的说法,这也是现代人最基本的本性,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可信任最值得依靠的就是亲情、友情、爱情。 其次,当然,也会有极个别的配偶将其检察官配偶告发,但结局往往造成家庭破裂,这将极大影响检察官队伍的稳定性。 因此,该检察院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应予以废除。
[next]试卷一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与相近的其他社会现象(如道德、宗教、政策等)相比,法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5)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结合以上法的特征加以分析,上述诸选项的描述都与法的特征不相符合,故C项为正确答案。
本题是考查法律与相近的其他社会现象(如道德、宗教、政策等)的区别和联系,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强有力的工具。有其独特的特征。法律与执政党的政策之间也有相互联系之处,但两者并不等同。对于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异同点考生应当梳理清楚,以免引起混淆。
法律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之所以要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取决于下面两个原因:(1)法不能始终为人们自愿地遵守,需要通过国家强制力强迫遵行;(2)法不能自行实施,“徒法不足以自行”,需要国家专门机关予以适用。法具有普遍性,也称“法的普遍适用性”,即效力对象的广泛性和效力的重复性(法对人们的行为有反复适用的效力)。要注意,法的规范性与普遍性之间的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发展和延伸。
2.答案:B
解析: 如题干所述,新的“三要素说”将法律规则分为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和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的部分,可以分为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做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可以分为合法后果和违法后果。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是有区别的,一个法律条文可能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选项A和D仅规定了“行为模式”,选项C规定了“行为模式”和“违法后果”,只有选项B规定了“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符合题干要求,所以本题应选B。
3.答案:D
解析:法的执行,又称执法,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法的执行,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即通称的“行政执法”。本题中,A、B、C项论述皆属于法的适用,即司法的范畴。
4.答案:A
解析:法律监督体系中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两个层级体系。国家监督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所作的有权监督,而社会监督则是由政党、社会组织和公民等非国家机关所作的监督。本题A项中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一种社会组织,不是国家机关,故属于社会监督。
5.答案:B
解析:“法制”而非“法治”,它是一个内涵广泛的概念,应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作综合考察,它是一国法律制度的总和,它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的合法性原则、制度、程序和过程。故,选项B搞混了“法制”和“法治”的概念,说法错误。
6.答案: D
解析: 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的区别并不在于有无法律效力,而是在于有没有以明确的条文形式体现出来,非正式渊源也具有法律的效力,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都可以成为法律推理的依据,但是穷尽正式渊源方得适用非正式渊源。故答案选D。
7.答案:C
解析:人权是法的源泉,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是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人道主义标准。选项A的表述正确。对人权的保护必须依靠法律,因为法律具有强制力。我国的实践证明,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人权将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充分实现。选项B的表述正确。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权利,它的第一个层次表现为应有权利。只有人权为法律确定后才能转变为法律权利。因此,人权是法律权利的基础,而不是相反,故C项的表述错误。D项描述了当今世界的一个事实,是正确的。故本题答案为C。
8.答案:D
解析:本题考的是宪法关系。D项论述错误在于,作为宪法关系的主体,公民既指作为个体的个人,也指公民全体或者某一部分。公民既可以其个人名义参与宪法关系,也可以部分公民或者全体公民的组成者参与宪法关系.如以民族、人民、妇女、儿童、老人等名义参与宪法关系。
9.答案:D
解析:根据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土地所有权不得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所以,上述选项只有D是错误的。
10.答案:C
解析:责任制原则是国家机关依法对其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后果承担责任的原则。由于各种国家机关行使的国家权力的性质不同,我国宪法规定了两种责任制: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集体负责制是合议制机关在决定问题时,由全体组成人员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集体组织中每个成员的地位和权利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殊权利,由集体承担责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都适用集体负责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条规定: 各级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一人,副检察长和检察员若干人。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 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故A正确,C错误。
个人负责制亦称首长负责制。它是国家特定机关在行使职权时,由首长个人决定并承担责任的一种领导体制。首长负责制分工明确,在执行决定时可以避免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现象,能够充分发挥首长个人智慧和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都实行个人负责制。故BD正确。
解析: 《宪法》第60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12.答案:D
解析:《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第 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13.答案: A
解析: 见《宪法》第92条,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128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第133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14.答案: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