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星法硕(非法学)法制史押题资料
作者:天星教育办公室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0-01-05 点击:269
简答
1 简述法经的历史地位.
2 简述唐律的主要法律形式
3 简述礼和刑的关系
4 <<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5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6 清末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7 清末商事立法的主要特别
8 简述五听的内容和意义
9 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10 简述<<曹魏律>>的进步意义
11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12 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主要内容
13 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14 简述<<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的主要内容
15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分析题:
1 西周的婚姻制度 礼刑关系
2 五刑的演变
3 各朝代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4 死刑复秦的演变
5 特权制度如八议 官当制度等.
1、《宋史•刑法志一》:“熙宁四年,立《盗贼重法》。凡劫盗罪当死者,籍其家赀以赏告人,妻子编置千里;……若复杀官吏,及累杀三人,焚舍屋百间,或群行州县之内,劫掠江海船筏之中,非重地,亦以重论。”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什么问题?
(2)该段文字的含义是什么?
(3)此种做法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2、《唐律疏议•断狱》“死囚复奏报决”条规定:“诸死罪囚,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三千里。即奏报应决者,听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即过限,违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等。”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什么制度?
(2)该制度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3、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 “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盐铁论.刑德》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什么原则?
(2)该原则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3)这段文字的大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