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星法硕(非法学)刑法学押题资料
作者:天星教育办公室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0-01-05 点击:259
刑法:
1. 不作为犯罪的概念和条件
2. 简述我国刑法属地效力的内
3. 试述犯罪预备的概念、成立的条件以及处罚原则
4.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5. 特殊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6. 假释的概念,适用的条件
7. 吸收犯的概念和形式
8. 单位犯罪的概念和条件
9.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
10. 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和使用请款
11. 简述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12. 简述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别
13. 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14. 伪证罪、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15. 绑架罪的成立条件
刑法辨析题
1.请对“累犯就是再犯”进行辨析。
2.请对“所有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进行辨论。
3.辨析题 不作为犯都是过失的,作为都是故意的。这个命题是不是正确的?
4.辨析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上述的停止形态只存在直接故意犯罪中。
5.假释是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所以假释就是释放,试辨析
法条分析题
二、法条分析
1、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条规定试说明
⑴、本条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⑵、应该如何理解本条中的“虚假纳税申报”?
2、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六条规定试说明
⑴、本条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⑵、如何理解本条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
⑶、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务的,应当如何处罚?
⑷、“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在犯罪构成的分类中,属于那种犯罪构成”
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
2、刑法第263 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1)本条第一款中“入户抢劫”是什么意思?
(2)本条第二款中“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含义是什么?
(3)甲购得一仿真手枪,并持此枪抢劫了一家工商银行,对于甲的此种行为,适用本条哪一款规定?
3.刑法第264 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
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l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1)请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该条确认的犯罪构成。
(2)本条所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是什么?
(3)甲深夜秘密潜入乙家意图窃取乙的钱物,被乙发现追赶,甲为脱身,用随身携带的刀对准乙说:“再追
老子就不客气了!”乙惧怕不敢再追,甲遂脱身。则甲的行为是否是本条规定?为什么?
4.刑法第126 条规定:“犯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责任人员,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5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 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试说明:
(1)本条规定的罪名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哪几种情况?
(2)本条规定的罪名在主观方面有何要求?
(3)本条规定的罪名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界限是什么?
案例分析:
(1)入手点:刑法溯及力;时效;故意过失的认定问题;认识错误的问题;犯罪主体上注意17条第二款刑事责任的年龄;特殊主体;不作为;共犯(注意部分共犯、情节加重的情况);停止形态(注意犯罪中止);正当防卫;量刑情节(累犯、自首、数罪并罚、立功等);分则(重点掌握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渎职罪)
(2)拐卖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解救妇女罪的首要分子、其它人妨碍公务罪)、脱逃罪、洗钱罪的行为构成。
(3)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制造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的含义、三鹿奶粉事件)、泄露国家秘密罪(自考泄题事件)、交通肇事罪(对逃逸的理解及处罚)、滥用职权罪。
(4)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和轻伤)、强奸罪、盗窃罪(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未遂的量刑;绑架罪(法定刑);抢劫罪(269条、携带凶器抢夺)。
案例:
1、甲系某市交通警察大队队长,其在处理交通事故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名领取、虚列支出事故押金等手段,侵吞事故押金款15万元;另外,还伪造交通事故调解书,以车辆保险人的名义骗取保险公司理保险赔偿金8万多元;甲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多次强行要求司机到其父乙开办的修理厂高价修车,在处理司机丙交通事故案时,甲提出让丙到其父乙的修理厂修车,被丙拒绝后,甲即以收管理费的名义,向丙征收2000 元现金。另外甲还先后三次将公安局扣押的摩托车上价值5000 元的配件,以及肇事车上价值8000 元的设备拆装到自己车上,占为已有。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分析甲、乙、丙各构成何罪?并说明理由
对于甲的行为,在量刑时应当作何处理?
2、王甲,男,45 岁。王小甲,男,15 岁,王甲之子。某日,王甲见一群人在他家自留山坡上挖树根作柴烧,很是生气,遂对其子王小甲小说:“咱们从山后面爬上去,往山下滚石头,砸死他几个,看他们以后谁还敢来挖”。父子俩悄悄爬到山顶,连续不断地往下滚石头,挖树根人纷纷躲避。王小甲小见状有些害怕,说“别砸了,万一砸到人就麻烦了”。王甲说“看你那怂样!怎么这么怕事?有点出息行不?”。就在这时,一块石头在往下滚的途中撞着沟边的一块巨石横飞向其中一人,将其击倒,滚落山脚死亡。
请分析:
(1) 王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 王甲行为时的心理态度应当如何认定?
(3)王小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3、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已10 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 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 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李某不得已将10 万元现金交给高某。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
(1)分析案件中各个人物的行为的性质,并说出原因。
(2)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3)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