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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星法硕(非法学)刑法学押题资料

作者:天星教育办公室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0-01-05 点击:259


刑法:
1. 
不作为犯罪的概念和条件
2. 
简述我国刑法属地效力的内
3. 
试述犯罪预备的概念、成立的条件以及处罚原则
4.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5. 
特殊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6. 
假释的概念,适用的条件
7. 
吸收犯的概念和形式
8. 
单位犯罪的概念和条件
9.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
10. 
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和使用请款
11. 
简述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12. 
简述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别
13. 
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14. 
伪证罪、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15. 
绑架罪的成立条件

刑法辨析题
1
.请对累犯就是再犯进行辨析。
2
.请对所有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进行辨论。
3.
辨析题 不作为犯都是过失的,作为都是故意的。这个命题是不是正确的?
4.
辨析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上述的停止形态只存在直接故意犯罪中。
5.
假释是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所以假释就是释放,试辨析

法条分析题
二、法条分析
1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条规定试说明
、本条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应该如何理解本条中的虚假纳税申报
2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六条规定试说明
、本条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如何理解本条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
、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务的,应当如何处罚?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在犯罪构成的分类中,属于那种犯罪构成
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
2
、刑法第263 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1)本条第一款中入户抢劫是什么意思?
2)本条第二款中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含义是什么?
3)甲购得一仿真手枪,并持此枪抢劫了一家工商银行,对于甲的此种行为,适用本条哪一款规定?
3
.刑法第264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
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l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并处没收财产:
(
)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1)
请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该条确认的犯罪构成。
2)本条所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是什么?
3)甲深夜秘密潜入乙家意图窃取乙的钱物,被乙发现追赶,甲为脱身,用随身携带的刀对准乙说:再追
老子就不客气了!”乙惧怕不敢再追,甲遂脱身。则甲的行为是否是本条规定?为什么?
4.
刑法第126 条规定:犯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责任人员,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5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 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试说明:
(1)本条规定的罪名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哪几种情况?
(2)本条规定的罪名在主观方面有何要求?
(3)本条规定的罪名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界限是什么?
案例分析:
1)入手点:刑法溯及力;时效;故意过失的认定问题;认识错误的问题;犯罪主体上注意17条第二款刑事责任的年龄;特殊主体;不作为;共犯(注意部分共犯、情节加重的情况);停止形态(注意犯罪中止);正当防卫;量刑情节(累犯、自首、数罪并罚、立功等);分则(重点掌握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渎职罪)
2)拐卖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解救妇女罪的首要分子、其它人妨碍公务罪)、脱逃罪、洗钱罪的行为构成。
3)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制造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的含义、三鹿奶粉事件)、泄露国家秘密罪(自考泄题事件)、交通肇事罪(对逃逸的理解及处罚)、滥用职权罪。
4)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和轻伤)、强奸罪、盗窃罪(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未遂的量刑;绑架罪(法定刑);抢劫罪(269条、携带凶器抢夺)。

案例:
1
、甲系某市交通警察大队队长,其在处理交通事故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名领取、虚列支出事故押金等手段,侵吞事故押金款15万元;另外,还伪造交通事故调解书,以车辆保险人的名义骗取保险公司理保险赔偿金8万多元;甲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多次强行要求司机到其父乙开办的修理厂高价修车,在处理司机丙交通事故案时,甲提出让丙到其父乙的修理厂修车,被丙拒绝后,甲即以收管理费的名义,向丙征收2000 元现金。另外甲还先后三次将公安局扣押的摩托车上价值5000 元的配件,以及肇事车上价值8000 元的设备拆装到自己车上,占为已有。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分析甲、乙、丙各构成何罪?并说明理由
对于甲的行为,在量刑时应当作何处理?

2
、王甲,男,45 岁。王小甲,男,15 岁,王甲之子。某日,王甲见一群人在他家自留山坡上挖树根作柴烧,很是生气,遂对其子王小甲小说:咱们从山后面爬上去,往山下滚石头,砸死他几个,看他们以后谁还敢来挖。父子俩悄悄爬到山顶,连续不断地往下滚石头,挖树根人纷纷躲避。王小甲小见状有些害怕,说别砸了,万一砸到人就麻烦了。王甲说看你那怂样!怎么这么怕事?有点出息行不?。就在这时,一块石头在往下滚的途中撞着沟边的一块巨石横飞向其中一人,将其击倒,滚落山脚死亡。
请分析:
1 王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 王甲行为时的心理态度应当如何认定?
3)王小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3
、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已10 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 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 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李某不得已将10 万元现金交给高某。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
(1)分析案件中各个人物的行为的性质,并说出原因。
(2)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3)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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