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星教育学员报名须知
(报班必读)
尊敬的各位学员,欢迎来到天星教育司法考试培训学校,当您报名参加我们的培训时,表示您已同意遵守本报名须知中的一切条款,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一、报名流程
1. 认真阅读相关培训项目的招生简章和报名须知。
2. 填写学员登记表。
3. 交本人寸照2张、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学费。
4. 领取收款收据和听课证。
5. 汇款地址:中国建行 帐号:6227 0029 2003 0026 736 户名:杨群
特别提示:请在《报名表》上填写您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注意保存《听课证》或收款收据,遗失不补,敬请见谅。
二、报名优惠:详见《2008年天星教育司法考试培训优惠措施》。
三、重读规定: 具体规定请详阅2008年VIP协议条款规定
四、退班、转班、插班
1、08年所有班次学员报名后一律不予办理退班,请根据自身情况妥善择班。
2、转班: 是指学员从目前所报的班次转到其他班次。学员不得要求转入人数已满的班次。转班学员需补齐学费差价(只补不退),交回原听课证,领取转入班次听课证。
3、插班: 是指在本班次已经开班的情况下,学员想要中途插入本班学习。插班学员一律交全费;对于所缺课时,发放所缺课时的资料并安排所缺课程的音像补课。
七、听课证管理
1、学员进行下列行为,必须出示《听课证》;不出示《听课证》的,我校有权拒绝:
(1)进入教室听课;
(2)领取课用资料及其他材料;
(3)办理转/插班手续;
(4)办理免费重读手续。(限签定VIP协议的学员)
2、《听课证》只能本人使用。禁止将《听课证》转让给别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将《听课证》转让给别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的,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取消上课资格。购买非法转让的《听课证》的,后果自负。
3、任何听课证只能在本期班内使用,任何学员不得擅自持听课证进入不同阶段的班级听课。
4、学员遗失《听课证》后,请及时办理以下手续:
(1)持本人身份证至我校办理《听课证》挂失手续;
(2)经该学员与
(3)若找回听课凭证,请立即将《遗失证明》交至班主任手中,取消挂失。
(4)如《遗失证明》再丢失,则不予补办任何证明。
八、教务管理
1、尊重授课教师,服从管班教师的管理。
2、凭听课证领取相应资料;进入教室一律以听课证上的座位号就座。
3、任何学员进入教室后不得大声喧哗,上课时不能随便讲话,以免影响教师上课、他人听课。
4、学员的手机设置为振动模式,并且不得在教室内接听手机。
5、教室里严禁吸烟、严禁在课桌椅上随便刻写、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
6、课程安排如因故临时有变动,则在第一堂课时由上课老师宣布,或在教室管理人员处领取新课表。
7、上课期间学员对上课内容一律不得录音、摄像,工作人员对于违反者有权暂时没收其录音、摄像设备并代为保管,在该课程结束后予以返还。
8、禁止学员将具有天星教育/三校名师版权的音像制品、内部资料售卖、转借他人,否则,我校将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9、我校原则上不随意变动课程安排,若有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将有权调整,但须提前通知学员。
10、学员不得随便动用教室内的各类设备。由于学员过错造成设备损坏或部件丢失,应照价赔偿。
九、教学反馈和答疑
为保证教学质量,请认真填写教学反馈表。如果学员在上课期间遇到困难,或者对教室及管理人员有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1、热线电话:0731-2560256 2831000 13974985659
2、传真: 0731-2831177
3、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9号华天新城汇华阁
4、E-mail: hnsikao@163.com
5、网址:湖南司考网 www.hnsikao.com(网络实名:湖南司考网)
6、乘车路线:
9路、102路、109路、112路、115路、116路、138路、150路、159路、317路车至浏城桥站 139路至市六医院站下 旅二、11路、202路、301路、314路、803路至定王台站下
十、以上各条款,我校在法律范围内享有最终解释权。
天星教育

